梁啟超曾經說過:凡是我應該做的事,而且力量能夠做到的,我對于這件事便有了責任。洗衣粉噴粉班組,就是這樣來定義責任的。
洗衣粉車間一至七樓上萬平方的廠房,室內每一層都有十多個混凝土立柱。粉車及液壓車千斤之軀往返穿梭,免不起磕磕碰碰傷到立柱棱角,輕者刮壞粉刷,重者撞掉一大塊混凝土,長此以往,將影響到房屋承重安全系數。常規的做法是在長方體立柱最下面1.2米高度范圍,四角立四根等長的角鐵,上下用扁鐵電焊連接成一體,上下二處扁鐵的焊接高度正好是最容易被撞的對應位置,作用一是整體加固,二是全方位保護。
先前,為立柱包邊角的工作基本上是維修工承接,但總有為數不多的立柱因為堆滿了粉車無法及時加固。6月10號,洗衣粉噴粉鄭恩惠班組,利用難得的停車機會,領料(5#角鐵、扁鐵)、下料、焊接(組員中有持證焊工),并磨光處理、刷好油漆,為所有樓層遺留的立柱穿上防撞鐵甲。
按理說,包立柱、鋪鋼板、換閥門這類活,車間完全有理由推給維修工去做。難得的停車時間,樂得圖個清閑,更何況班組內要忙的事多著呢!可噴粉班組員工不這么想,班長鄭恩惠說得好:“工作在同一個大團隊,有著共同的利益和目標,理應分工不分家。責任不應有分內分外之別,能者多勞!”組員也如是說:“我們是崗位的主人,自己能解決的問題就應該擔當起主責,不能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都請維修工服務。這樣做一則能讓兄弟班組騰出更多時間搞技改,還能鍛煉組員的動手能力,提升隊伍搞TPM的整體素質。”
責任不分內外,是一種境界、一種至高無上的大團隊意識!